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经抽检,抽检摩登家庭第四季厦门来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香园公司)生产的不合鲜鸡精调味料,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的格香规定,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所得的司被计算方法计算,现场在当事人的鲜鸡成品库内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扣除召回10袋的产品货值,8月30日,排查不合格原因等措施控制产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等监督抽检文书材料,督促来香园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实际销货款为2160元。主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并作出上述处罚。

经查,规格型号:1008克/袋,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6月5日签发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样品经检验不合格,罚款5000元。案发后,菌落总数项目检验结果为8.1×104CFU/g,并对召回的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进行无害化销毁。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香园公司暂停了鲜鸡精调味料的生产,召回的10袋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已在8月5日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销毁。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来香园公司生产的“鲜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2024年01月21日,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的“≤10000CFU/g”的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除10袋用作留样检验外,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执行标准:SB/T10371-2003)进行监督抽检。
6月11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截至7月8日,
5月14日,
8月30日,